根据相关法律,李某某把存有视频的个人邮件地址、密码公开并让人下载,构成了复制、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效果,触犯了法律。
看到这样一条新闻,我惊讶了,公安部门从贴吧里的账号查起,到发帖IP,查到对应发帖人,其效率之神速令人叹为观止。公安部门的正义感不容我等质疑,传播淫秽制品按罪该罚,唯一令我不解的是,拍摄兽兽门三段视频(制作淫秽制品)的人没被抓,兽兽门三段视频的男女主角没被抓,将三段视频最先发布到网上的“没起子”杨迪没被抓,何独局外人李某被抓?
希望有法律人士能为我解惑,为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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